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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的留学政策

1999-05-25 来源:生活时报 项谠 我有话说

近年来,澳大利亚为了增加外汇收入,加强同亚洲各国的联系,积极发展教育出口事业,力图赚取更多的“教育外汇”,施行教育出口,扩大教育外汇收入的主要措施有:

(1)扩大外国留学生入学比例。到1990年时,在学的外国学生人数提高到10%左右,并为此设立全国统一的管理机构。

(2)开放语言学校。澳大利亚吸收外国学生的主要措施是开放众多的语言学校,从而解除了外国留学生因不懂英语,不能入境留学的根本障碍。目前,澳大利亚全国有80多所英语语言学校,其中已有60所经政府批准有资格从外国招生,加之为数不少的专科学校和大学,确实具备了大量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能力。

(3)开放公立学校。为了尽快实现每年50多亿澳元的教育外汇收入的宏伟目标,澳大利亚政府决定,从1990年开始,将接受外国学生进入高中就读(目前,仅允许私立中学招收外国留学生)在澳大利亚读完高中,经过统一考试,可以直接升入大学或专业学校。

(4)简化签证手续。在1989年以前,澳大利亚为了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入境,实行了宽松的签证措施。依照规定,申请者只要品行端正,没有移民倾向,能够预先交付3个月或半年的学费,就可以发给签证,进入语言学校学习。

(5)允许勤工俭学。澳大利亚政府为使外国留学生能够自食其力,允许每个留学生每周打工20小时(每小时报酬一般为5—10澳元),学生只要坚持上课,出勤率达90%以上,就可以维持留学生身份。

以开放语言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出口政策,为澳大利亚国家带来许多好处,不仅创造了2—3亿澳元的外汇收入,而且还吸收了一大批年轻力壮的廉价劳工。目前入境的4万多名外国学生,多是承担当地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,而且薪水大大低于正常标准,从而使澳大利亚的社会职业结构得到调整和完善。

为了吸引更多的亚洲青年入境学习,最初,澳大利亚的签证条件十分优惠,然而随着大批留学生的到来,这种优惠日益减少,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严格的条件。

(1)1987年6月以前,每个自费留学生只要能够预先交付3个月的学费就可以得到入境签证。

(2)从1989年8月1日开始,申请者除了要预先交付6个月的学费以外,还必须交付半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,每周最低为100澳元。此外,申请签证时,还必须提交往返澳大利亚和中国的双程飞机票。

(3)1988年明确规定,每个外国留学生上课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0%,每周的打工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。

(4)1989年8月进一步规定,每个入学的申请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5岁,必须具备高中3年的学历,就读时间不足1年的,不允许配偶或子女同时入境。从事短期学习的学生所选专业必须是与现时工作相关的。最后还将签证费用提高到160澳元,大约等于450元人民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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